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指南


一、办理依据

1.《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》(文财务发〔2011〕5号):全面推动美术馆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。在推进免费开放的过程中,建立与其职能任务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,加强管理,深化改革,提升服务能力。

2.《省文化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、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》(皖文财〔2011〕27号):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图书馆(含少年儿童图书馆)、文化馆、文化站(含乡镇综合文化站、街道文化站)、各级美术馆向公众免费开放。

二、承办机构

市文化馆

三、服务对象

公民

四、服务条件

缺少公共文化活动空间的基层文化馆(站)、个人、法人和社会组织。

五、服务流程

1.按照有关要求,为全体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休闲空间。

2.公民凭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学生证、驾驶证、户口簿等),进入文化馆公共空间,利用文化馆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活动。

六、服务时限

即办

七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
免费

八、咨询方式

市文化馆

电话:0550—8259060、8133357